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10日10时至2017年3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南充市顺庆区延安路260号江天花园11号楼1层1号、2号、3号、4号,混合结构,于2011年建成,房屋共7层,估价对象系位于1层的商业用房,现用途为非住宅,由经营者将1、2、3、4号门面打通统一规划使用,经营“味道堂”特色中餐,外墙为玻璃幕墙,局部贴瓷砖,内部地面贴瓷砖。估价对象所在宗地配设市政供电和供气,自来水进水管、排污管与城市管网相连。房屋内、外墙、屋面等维护状况较好。
起拍价: 261.152万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2月22日起至2017年3月9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执行法官:18121930353(朱智勇)联系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由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呢每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嘉陵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3月2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嘉陵支行,账号:23155381291000822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18190611911 (鲁法官)17781112186 (张法官) 15892433959 (林霄
监督电话: 0817-3632759
联系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长宁街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