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3月2日10时至2016年3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辽河镇东平村三组辽源东泰牧业房屋四处(证号:0256145号(112903000000006);025092号;0256146号;0250911号)及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以及地上物围墙、大门、水井、动力电、太阳能、化粪池及无产权房屋
评估价: 1,056,450.00 元 起拍价:845,160.00 元 保留价: 845,160.00 元 保证金:16元
瑕疵说明: “土地使用权”租赁使用期限已过辽源东泰牧业有限公司没有使用权,
“动力电”原告无法提供评估测算所需基础资料故本次未对其评估测算;对象“太阳能”无法提供评估测算所需基础资料,故未对其评估测算。查封房屋土地时所有法律手续被执行人均已签收,在本院到被执行人居住地向其送达时,从当地村民处得知,房屋所有人及其子因债务事宜出走下落不明,电话停机,无法查找,无其他联系方式。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 2月15 日至2016年3月1日16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3月1日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出让方应承担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 3月11 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执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营业部,账号:22050163863600000038)。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示:汇款人姓名须与竞买人姓名一致,汇款结束后及时与周法官联系13244478571。
八、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37-3162236
监督电话: 0437-3162267
联系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西宁大街吉光路1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