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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花园路5982㎡房产及土地二拍

发布: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0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2月10日共60天期限内对南京市高淳县经济开发区花园路11号1幢、2幢工业用途房地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10时至2014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20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10时至2014年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2月9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2月8日10时至2015年2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南京市高淳县经济开发区花园路11号1幢、2幢工业用途房地产,总建筑面积4096.4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办公楼、工业,房屋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年代为2007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为598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终止日期至2056年11月21日止。

该变卖土地房产现由案外人实际占用,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自行清场,本院不负责清场。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13日10时至2014年5月14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上土地房产进行了第一次拍卖,因无人参加竞买而流拍;于2014年7月1日10时至7月2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上土地房产进行了第二次拍卖;于2014年8月18日10时至2014年8月19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上土地房产进行了第三次拍卖,因无人参加竞买而流拍。

评估价:621.8万元    变卖价:397.952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每一变卖阶段统一竞价日期的前一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接受电话咨询,由竞买意向人自行前往变卖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上竞买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无锡市滨湖区农行营业部,账号:655001040000545),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变卖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锡价鉴法(2013)75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10-81176581、15852708454(石法官),监督电话:0510-81176598(费法官)。(备注:请在规定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及预约看样,其他时间不接受咨询及看样)

联系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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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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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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